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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生成绩单、证明的办理

发布人: 赵宇 发布时间: 2013-04-11    浏览次数: 9175

1、在校学生校外使用成绩单(如就业、考研),由学生所在院系打印签字审核盖章后,来教务处办公室加盖公章
2、教务处对成绩单(包括在校生证明,学籍证明)盖章的时间为每周四800至1200,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者可在上班时间内随时办理
3、假期、开学第一周及考试周不办理成绩单(包括在校生证明,学籍证明)的有关事宜。
4、已毕业学生的成绩单在图书馆五楼学校综合档案馆办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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